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Faith36.人这一方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是:他当信主,因为与主的结合通过信祂实现,这是得救的方法。信祂就是对祂会拯救充满信心;由于除了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外,没有人能拥有这种信心,所以这也是信祂之意。
Faith27.但这一切知识,无论其数量和性质如何,无非是仁之信能从中得以形成的材料库;这信无法形成,除非人避恶如罪。如果他避恶如罪,这些知识就会变成含有属灵生命在里面的信之知识;但如果他不避恶如罪,那么这些知识无非是知识,不会变成含有任何属灵生命在里面的信之知识。
Faith12.如果有人在自己里面思想,或对别人说:“谁能拥有对真理的内在承认,也就是信仰呢?我是不能”,我会告诉他如何能拥有它,即:避恶如罪,转向主,你就会拥有你想要的那种内在承认。凡避恶如罪的人都在主里面(可参看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》,18–31节);这种人热爱并看见真理(Life32–41节);他拥有信仰(Life42–52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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